为更好地帮助我校师生顺利度过疫情防控期,及早预防、及时疏导、有效干预,降低我校师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,减少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,构建和谐、稳定的心理健康氛围,根据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》、《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工作原则
1.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整体部署,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、促进师生稳定为前提,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,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。
2.以稳定为前提工作,不给整体防疫工作增加负担,减少次级伤害;
3.综合应用干预技术。
4.保护接受干预者的隐私,不随便透露个人信息。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。
二、工作对象
安徽中医药大学全体师生
三、工作内容
1.及时识别高危人群,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学生、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,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,开展目标人群评估、制定分类干预计划。
2.密切关注从境外返校、疫区返校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教师和学生,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,避免极端事件、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;对普通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。发现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苗头,及时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,并提供解决方案。
3.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帮助师生恢复规律学习生活、获得稳定感;积极推进师生心理健康的自我调适方法,提倡维护健康的人际交往,与家人、朋友、同学、同事等保持积极联系,获得情感支持。
4.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按时开放,心理咨询师在岗值班,对因疫情导致心理困惑的师生及时开展个别心理辅导,做好一定时期内的跟踪;对超出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范畴的来访者做好转介工作。在个体心理咨询过程中遵循保密原则和保密例外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5.组织参与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进行培训,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,为师生提供科学、专业的心理援助,并做好自身心理防护。
四、干预措施
1.疑似感染师生干预措施:
(1)政策宣教,密切观察,及早求治;
(2)为人为己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;
(3)服从大局安排,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;
(4)使用减压放松行为,减少应激反应;
(5)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:主动联络亲朋好友、同事等,倾诉感受,保持与社会的沟通,获得支持鼓励;
(6)鼓励使用线上心理辅导和咨询,调整心态。
2.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,正常学习、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师生干预措施:
(1)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,正视疫情;
(2)引导接纳自身情绪,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,提供心理支持;
(3)对交流、适应性行为进行指导,引导掌握一定的心理自助技巧(积极的自我对话、行为放松等),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,适度选择娱乐活动,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(如沉迷上网等);
(4)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,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;
(5)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,及时做好转介工作。
五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学生处和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负责解释。